郑州正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
】
一次性载液抗菌器
【药品类别】
医疗设备 医用材料及医用器具
【
药品功能
】
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和医院感染常见
菌。适用于医生手部及其他部位常规消毒;手术、注射部位、创面(各类手术
口、烧伤、烫伤、擦伤、蚊虫叮咬的细菌感染和化脓伤口)、黏膜消毒;黏膜
消毒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
【
药品说明
】
【 产品名称 】一次性载液抗菌器(医德保)
【 产品结构 】双烷基季胺盐药液,储液器、密封环、卡扣式瓶盖、喷头及外盖组成
【 型 号 】ZHA-60H ZHA-25H
【 规 格 】60ml、25ml
【 有效成分 】内装双烷基季铵盐及醋酸氯已定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新型复合制剂
【 适应科室 】外科、骨科、烧伤科、皮肤科、肿瘤科及肛肠科
【 适应范围 】适用于手部及其它部位常规杀菌、消毒;手术、注射部位、创面(各类手术切口、烧伤、烫伤、擦伤、蚊虫叮咬的细菌感染和化脓伤口)、黏膜杀菌、消毒。具有止痒功效 。
【 使用方法 】1. 将本品喷洒于待消毒部位皮肤;自然晾干或用无菌棉球擦干即可。
2.手术、注射部位皮肤消毒:原液涂抹、擦拭,消毒时间1分钟。
3.创面、黏膜消毒:原液冲洗、擦拭,消毒时间1分钟。如手消毒,喷与手掌心,双手交叉揉搓,自然晾干,无需水冲洗。每日2-4次
【杀灭微生物类别】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白色念珠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
【 产品特性 】本品实际无毒级,性质温和无刺激,无污染,用后无需清洗。
【 注意事项 】1. 本品内装外用杀菌制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2. 避免接触有机物和拮抗药物
3. 不能与肥皂等阴离子洗涤剂同用,不能与碘或过氧化物同用
4.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5.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批准文号 】豫郑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1640001
【 有 效 期 】24个月
【 生产日期 】同生产批号,见瓶底
【 执行标准 】YZB/豫郑001-2009
【
药品名称
】
鼻腔载液抗菌器
【药品类别】
医疗设备 医用材料及医用器具
【
药品功能
】
对细菌、真菌、病毒具有杀灭作用。
【
药品说明
】
【产品名称】鼻腔载液抗菌器(鼻德保)
【商 品 名】鼻德保
【结构性能】由储液器、密封环、卡口式瓶盖或螺旋式瓶盖或外盖组成;载液为抗菌液(双烷基季铵盐及醋酸氯已定),对细菌、真菌、病毒具有杀灭作用。
【规格型号】ZHA-10N、ZHA-20N;
【适用范围】对急性鼻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单纯性鼻炎、肥厚性鼻炎、鼻窦炎、干酪性鼻炎等症具有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鼻科手术前后的抗菌治疗。
【用法用量】1、将本品适量喷入病灶、鼻腔。一日两次,早晚各一次;也可根据病情(如用于手术),增加次数。
2、炎症消失后应继续使用本品一至二周,巩固疗效。
【注意事项】1、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2、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如出现黏膜红肿现象,应减量,但不影响继续使用。
3、避免接触有机物和拮抗药物。
4、不能与碘或过氧化物同用。
【贮 藏】常温下密闭,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许可证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00072号
【注册证号】豫郑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7号
【有 效 期】3年
【生产日期】见瓶体
【执行标准】YZB/豫郑0037-2011
【生产企业】郑州正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药品名称
】
口腔载液抗菌器
【药品类别】
医疗设备 医用材料及医用器具
【
药品功能
】
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各种口腔急慢性炎症,如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咽炎、咽喉肿痛等。手术后及放化疗后的患者、ICU重症病房患者、长期卧床患者的口腔消毒。
【
药品说明
】
【 产品名称 】口腔载液抗菌器 (商品名:口德保)
【 产品结构 】双烷基季胺盐溶液,储液器、密封环、卡扣式瓶盖、喷头及外盖组成
【 型 号 】ZHA-20M
【 规 格 】20ml
【 有效成分 】本抗菌器内装液体是以双烷基季铵盐及醋酸氯己定为主要有效成分新型复合制剂,特别添加薄荷油等。
【 适应科室 】口腔科
【 适应范围 】1.各种口腔急慢性炎症,如口腔溃疡、牙龈 炎、牙周炎、咽炎、咽喉肿痛等。
2.手术后及放化疗后的患者。
3.ICU重症病房患者。
4.长期卧床患者的口腔消毒。
【 使用方法 】将本品喷洒于口腔或牙龈处;1分钟含漱。每日2-3次
【杀灭微生物类别】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
【 产品特性 】本品实际无毒级,性质温和无刺激。
【 注意事项 】1. 本品内装外用杀菌制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2. 避免接触有机物和拮抗药物
3. 不能与肥皂等阴离子洗涤剂同用,不能与碘或过氧化物同用
4.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5.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批准文号 】豫郑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1640038号
【 有 效 期 】24个月
【 生产日期 】同生产批号,见瓶底
【 执行标准 】YZB/豫郑0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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