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思考,这段时间新闻媒体对会销保健品行业的曝光信息,甚至连自媒体也四处寻找、关注保健行业。国家媒体揭露、曝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那是媒体的必要责任,也是社会大众希望的结果,容易跟社会群众的期盼达成共识。但是客观讲,我认为报道信息中也有不是特别公正的地方,报道方总把自己的情绪掺杂其中,为了获得更广、更多的关注,似乎说的比事实要严重、复杂。媒体是否对报道信息中的说法、做法慎重下,看看是否恰当、真实,毕竟媒体起着对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导向的主要作用。
会销保健品受到社会集中关注的主要一个原因是,销售对象是老年人,老年人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社会大众的关心、关爱、关注,但是我们要客观看待事实。“会销保健品”中,有两个重点,一是会销,即会议营销,是一个非常好的营销方式,会议营销基本应用在全行业。非常有代表性的是保险、影视、金融等,包括阿里巴巴的“诚信通”最早时也是通过把大小老板叫到一起进行会议营销达成共识、产生销售的。二是保健品,即保健食品,主要补充人体营养、加快新陈代谢、改善因营养不均衡而造成的各种不适,有提高免疫力、排毒养颜、改善睡眠、改善贫血、降低血脂、保护心脑血管等辐助的作用,对疾病起到提前预防作用。
对于现在这一带的老年人,由于年轻时保健意识弱,各方面的基础保障不够完善,在工作、务农、上班时保暖、食品补给、工作过量等等原因,造成这一代老年人90%以上都是“带病养老”的局面。所以很多老人面对保健食品的出法点是,主了治病而去购买,造成误读误解。然而现在有不少人会销保健品时的方式极端趋利化、套路化(夸大、虚假、欺骗),甚至借用销售保健品的名义,进行“包治百病”宣传、“非法集资”行为,那对这种情况自然是严惩不贷!
但是在近段时间媒体宣传、曝光的信息来看,似乎缺乏了点“客观”。销售保健品企业被例行检查,有没有问题甚至是审判、定罪都得走个法律程序,才有结果,是不是有问题、有罪是由检查单位或者法院来出结论,而现在看上去媒体信息,曝光出来的直接说成是“骗子”、“忽悠”、“套路”甚至是“诈骗”,这大多不是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作为媒体这样就直接对行业造成舆论压制。还有一些媒体信息拍出来的图片、视频都不是正面的,也有是“偷拍”的,如果真是确定该行为违法,为了反应社会真实情况,应该利用其直接举报到法制机关单位出结论呀,而不应该先发表自己的观点。其实拍下的只是行业中的一部分人在哪样做,不能代表全部会销行业,会销也不只是哪一种,因为营销本身存在于全社会每一个行业,只秉着产品本身和事实说理,说法客观、科学、可辩证,为销售的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售后服务,这就是应该让社会大众所接受的、认同的。如果媒体以偏概全、以点带面,是不是完全的负责任?
媒体应该更客观反应社会事实起到监督作用、宣传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