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无论从《食品安全法》还是最终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而言,保健品都将会面临真正的大考,企业能否在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下,开启“自主模式”,我们拭目以待。
(三)需要进行保健食品再评价的其他情形。
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应当严格按照保健功能目录的表述进行标示,不得随意增减词语,不得随意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