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药总局召开第三季度案情分析会,其中10万违法案件中,食品保健食品站了7.1万;全年累计24万违法案件中,食品保健食品占了17.5万!而根据往年同期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和最近媒体、地方食药监的动态来看,年末全国性的保健食品检查、整顿行动或已全面展开!
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通报,2015前三季度食药违法案件24万件,食品、保健食品就占了将近18万!食药总局要求基层食药监强化稽查执法、日常监管与行刑衔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召开第三季度案情分析会。会议通报,2015年第三季度,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002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71033件,药品化妆品案件25618件,医疗器械案件3370件。
前三季度,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46022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75753件,药品化妆品案件62943件,医疗器械案件7326件。
据介绍,食药监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队伍、能力、装备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基层食药监部门继续强化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北京日报)
近期,国务院食安办针对全国发布的新《食安法》分类解读材料中,保健食品添加行为、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关于功能宣传的部分,成为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四大重点内容之一——
11月2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面向全国食品安全办发布了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全方位分类解读,其中包括了《保健食品篇》、《食品生产篇》、《食品销售篇》、《消费监督篇》、《消费者维权篇》等分类,是目前国内最高规格的一份宣讲解读资料。而这份解读材料中提到的内容,除了以上保健食品相关行为成为食品安全年度监管的四大重点内容之一,还有两点值得大家特别注意:
&.对明知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违法行为,却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也将被责令停止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还须承担连带责任。
&.顾客对企业或产品进行举报后,相关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
社会媒体新一轮保健食品违法宣传、销售、诈骗等新闻再次将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老年消费者推到社会大众面前——
最近关注行业新闻的朋友们应该能注意到这个现象,那就是在社会媒体方面,有关老年消费者被骗购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违法销售、保健医疗器械夸大宣传等新闻较之前两个月,其曝光率有了明显的提升,《治心脏病老人1.5万买保健食品 一查是黑店被停业后“忙搬家”》、《老人听信讲座
一年花10多万买保健品》、《花20多万元购买保健品,八旬翁缘何如此“任性”?》等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随着年末的到来,食品、保健食品自然会迎来新一轮的监管高峰期;随着年终大促销售额的增长,不可避免的会带来行业投诉率的增长;新《食安法实施条例》草案的出台和国务院食安办发布的解读材料,必将成为地方食药监未来这段时间保健食品监管的重点参考依据……加之最近明显增加的媒体曝光率,以及参照往年的时间线,可以说,目前全国已经进入保健食品的重点监管期。
&. 以会议、讲座等形式销售产品的,应格外注意相关资质的申请、宣传与销售的合法性(目前食安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食安办解读材料均有提及);
&. 按照今年下半年的市场形势来看,产品流通环节一直是重点检查的对象。(各地针对进出货台账、销售记录、产品资质等的专项抽检);
&. 坚决提升售后服务,尽可能降低顾客投诉。(在新出台的一些法规里,一旦产生顾客投诉之后,相关部门是需要在既定时间里作出回应的)
当然归根到底,只要企业资质齐全、销售合法,那还是完全可以放开去卖的,完全没有问题,任何针对市场的严打整治和曝光处理都是在帮我们净化市场、减少恶性竞争而已。